主辦單位:外交部農業部

執行單位:美門整合行銷有限公司

依據「新南向政策」工作計畫,在「以人為本,雙向交流」原則下,強化教育、產業人力交流與合作,鼓勵我國農業專長青年參與國際事務,激發創新創業能量,提升臺灣與新南向目標國家雙邊人才資源的互補與合作。藉由協助我國農業青年建構國際人脈網絡,發掘潛在市場,促進臺灣農業永續發展及產業創新,提高青年從農之意願,特訂定本計畫。

申請資格

具中華民國國籍,年滿 18 歲至 45 歲以下青年(民國 67 年 7 月 11 日至民國 95 年 7 月 10 日出生)。申請者需符合下列其中一項條件且近 5 年內(含)未曾擔任農業青年大使者。

學生

  • 農業部推動大學農業的公費專班在學學生。
  • 全國大專校院農林漁牧相關科系(以教育部公佈之農業學門為準)在學及應屆畢業生。

社會青年

具農林漁牧業相關實務經驗的下列其中一類社會青年(農業部輔導)

  • 百大青農。
  • 縣(市)農會在地青農聯誼會會員。(以青年農民輔導平台資料庫名單為憑)
  • 鄉鎮市區農會在地青農聯誼分會會員。(以青年農民輔導平台資料庫名單為憑)

(註:青年農民輔導平臺資料庫網址:https://academy.moa.gov.tw/YF/)

計畫執行方式

一、交流研習主題:踏實互惠,永續農業(Reciprocal, Steadfast Partners for Sustainable Agriculture)。

二、交流方式:依主辦單位規劃的交流內容,甄選符合條件的青年組成 2 團,赴交流國家與當地農業相關產、官、學、僑界交流研習,並於出訪前配合參加國內行前研習,返國後依限提交研習報告與交流心得。

三、交流國家:泰國馬來西亞各乙團,每團 12 名。(本計畫海外參訪期間將為錄取者比照「公務人員因公赴國外出差人員綜合保險」投保,申請者應於申請前確認個人身心狀況可適應交流國家的氣候環境各項條件,並於出訪前投保個人所需其他保險。倘錄取者於當地國發生不適,除綜合保險範圍內由保險公司賠償外,其他醫療及任何人身或財物損失,由錄取者自行負擔。)

四、出訪時間:暫訂於 113 年 8 月至 9 月間,且須配合主辦單位所定時間。

五、計畫參與證書:錄取者依規定於出訪返國後 30 日內繳交完成計畫研習報告及返國交流座談會者,將獲頒發計畫參與證書。

網路登記報名

甄選結果

公告方式

  1. 甄選結果:正取及備取名單將公告於外交部全球資訊網「農業青年大使」專區(https://www.mofa.gov.tw/agamb.htm)及農業部網站(https://www.moa.gov.tw),並另以電話、電郵通知。

  2. 獲錄取者請於甄選結果公告後 7 日內將親簽的「2024 年農業青年大使『新南向』交流計畫參與承諾書」(附件 7),拍照或掃描回傳至:agamb.work@gmail.com,檔案名稱為【參與承諾書-(錄取者姓名)】未於期限內繳交承諾書者,視同放棄,其遺缺依備取序位遞補。

    未於期限內繳交承諾書者,視同放棄,其遺缺依備取序位遞補。

甄選錄取者的配合義務

獲錄取之農業青年大使申請資料如有隱匿不實或造假情事,或返國後未依規定完成應盡之義務事項者,除三年內不得再向農 業部提出其他補助申請案件,並收回其農業青年大使證書:

  1. 錄取者對主辦單位分派之參訪團隊結果不得有異議。
  2. 須全程參加行前研習及海外參訪,團進團出,不得以個人理由提前出發、中途加入或延後返國,無法全程參與者,主辦單位得取消當事人錄取資格。
  3. 為充實並提升出訪團隊的交流內容與成效,錄取者需參加 3天 2 夜的國內行前研習,並集中住宿(備取者亦得報名參加國內行前研習)。
  4. 計畫執行期間務須確實遵守主辦單位的各項安排及生活規範,且不得違反善良風俗及有損國家形象。鑒於海外參訪行程的戶外活動可能有實務操作及活動,參與者須具備良好身心狀況,並備妥個人所需藥品隨身攜帶。
  5. 經甄選錄取者,於本計畫執行期間,個人倘有重大違法犯紀情事,未能確實履行上述應遵守事項,主辦單位得撤銷錄取資格。
  6. 出訪期間應配合團體行動,主動積極爭取服務機會,同時自出發日起,每人每日需繳交至少 250 字心得報告。
  7. 參與者回國後 1 個月內須依規定格式繳交個人研習心得(附件 8)及合撰團隊研習報告(附件 9)共 2 份,並參與主辦單位舉辦的返國研習座談會暨證書頒發典禮,除個人需分享心得與成果簡報,兩出訪團隊亦須推派代表進行簡報,分享團體參訪心得,以及對我與新南向目標國家農林漁牧相關產業的未來展望與建議。未能遵守前述返國後之義務者,將不予頒授本計畫參與證書。
  8. 錄取者參與計畫期間的任何影像檔案及說明文字將配合主辦單位辦理相關宣傳規劃。若錄取者於行前研習及海外參訪期間欲公開(如使用社群平台進行直播或上傳影音等行為)活動內容時,務需先洽獲主辦單位之書面同意。
  9. 返國後配合出席主辦單位辦理之活動,包括:
    (1) 於 2 年內擔任一次農業青年大使行前訓練實地參訪之輔導員(請自行前往參訪地點,主辦單位提供中餐)
    (2)配合出席相關之國內外媒體採訪、活動說明會
    (3)協助國外訪賓來台交流之相關參訪與拜會活動
    (4)參與主辦單位推動之國際農業倡議案或宣導活動
  10. 於 114 年 5 月 31 日前提供返國農業推廣成果予主辦單位。

附則

  1. 申請資料及錄取後繳交的相關資料,不另退還。
  2. 主辦單位擁有將進入複審甄選者的影音圖像檔案及非涉個資的說明文字等相關資料加以修改,作為展覽、宣傳、教育等非營利性目的的權利,參選者不得異議,且應簽署「個人影像資料授權使用同意書」(附件10),相關影像檔不對外提供。
  3. 本活動的影音圖像檔案或申請文件,於審查過程或甄選結束後,如發現不符本交流計畫的規定,或涉及偽造、抄襲等情事者,主辦單位得取消甄選或錄取資格。如造成主辦單位或第三者權益損失,參與者須負完全法律責任,不得異議。

*本交流計畫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修正並於活動網站公告。

國情介紹

泰國國情簡介

國慶日:12月5日 (已故之拉瑪九世皇生日)

加入聯合國日期:1946年12月16日

語言:泰國的官方語言是泰語,用泰語字母,當中約5000萬人視為母語。少數民族有他們各自的語言。最多的為在東北地區的寮語方言。在泰國南部,有著馬來語的方言,這個作為南部馬來穆斯林使用的語言。泰國華人也會使用漢語方言,其中以屬於閩南語系的潮汕話最多。

首都:曼谷

面積:泰國是全球第50大國家,國土面積513,120平方公里,位於東南亞的中心地帶,與法國國土相若。

地理位置:泰國舊名暹邏(Siam),位居中南半島之心臟地帶,東部及東南部與柬埔寨交界,南接馬來西亞,西鄰緬甸,東北及北部與寮國接壤,南臨暹邏灣,西南面印度洋,地處戰略要衝。地形上寬下窄,西北部及南部為山脈和高原,東北部為高原,中部為平原。

人口:根據統計,泰國人口數在 2023 年為7169.7萬人,是東協國家中人口第四大的國家,並由於人均GDP較高,其經濟排名第二。CIA統計,在泰國,泰國人是佔人口約 97.5% 的主要族群。又可進一步分為四類,分別是中央山谷的中泰(暹羅); 東北部(呵叻)的泰國東部(老撾); 泰國北部的泰國北部(老撾); 和泰國半島的南部 Thain(Chao Pak Thai)。

宗教:泰國是世界上知名的佛教國家之一,大多數泰國人信奉佛教,佛教徒佔全國人口95%以上。不過泰國憲法中並未規定國教,而是保證公民的信仰自由。但憲法規定泰國君主必須是佛教徒。泰國南部的陶公府、北大年府和惹拉府以信奉伊斯蘭教的穆斯林為主,佔全國人口的4%。另外亦有信奉基督教(西北克倫族)和印度教的信徒,但較佛教徒的人口有很大的相差,其僅佔總人口的1%左右。

幣制:泰銖(Baht,฿)

電壓:電壓規格為220伏特,插座可支援雙扁腳插與雙圓腳插

主要媒體:曼谷為亞洲重要國際組織及知名新聞通訊社據點之一,不論傳統紙本報等平面媒體,或新形態網路媒體皆十分發達,本地主流報媒有:泰文如泰叻報、民意報、經理日報、每日新聞報、新新聞報及前線報等、英文如曼谷郵報(Bangkok Post)及新新聞英文報(Khaosod English),主要中文報則有泰國世界日報等。電視媒體則有:第三電視臺、第五電視臺、第七電視臺、第九電視臺、泰國公共電視(Thai PBS)、MONO 29、GMM 25、ONE 31、TNN 16及Workpoint TV等。電臺主要有泰國國家廣播電台及MCOT電台等。

國名簡稱(中):泰國

國名簡稱(英):Thailand政治制度:君主立憲制,總理為謝塔。

建國簡史/歷史概況:

1370年建國,現節基王朝始於1782年,1932年改制施行君主立憲,以泰王為國家元首,1939年定國名為泰王國(Kingdom of Thailand)。現任泰王為拉瑪十世瑪哈瓦吉拉隆功。

一般政情/政治情勢:

2023年8月22日,國會第二大黨為泰黨獲泰自豪黨、公民力量黨等11個政黨支持,獲參眾兩院過半同意票,謝塔當選為第30屆總理,新內閣於2023年9月2日經泰王御令同意後正式成立。

元首:瑪哈·瓦吉拉隆功·博丁達德巴亞瓦蘭恭,通稱瓦吉拉隆功,為泰國卻克里王朝第十代君主和現任泰國國王,亦稱拉馬十世,2016年10月13日繼位;12月1日正式即位;2019年5月4日於曼谷大皇宮舉行加冕儀式,泰國君主的頭銜包含了國家元首、泰國皇家軍隊統帥、佛教擁護者與宗教維護者。在泰國,冒犯國王屬於不敬罪,將會受到嚴厲懲處。而泰國臣民覲見國王時通常會俯臥在地,側著身體匍匐前進。

社會概況:泰國政治及社會情況穩定,治安情況尚佳。2016年10月13日拉瑪九世皇蒲美蓬逝世,泰國政府宣布國殤期一年,同年12月由皇儲殿下瑪哈瓦吉拉隆功繼位為拉瑪十世皇,社會秩序回復常態。

輸出總值:2,846(2023年)

輸入總值:2,898(2023年)

主要輸出品項:機械設備(17.6%)、電子產品(13.9%)、汽車相關(12.6%)、塑橡膠(11.4%)以及泰國米(2.2%)。

主要輸入品項:礦物燃料(21%);電機與設備及其零件(19%);機器及機械用具(10%);被覆貴金屬之金屬及其製品(5.5%);鋼製(4.8%)

主要出口國:美國(17%)、中國(12%)、日本(9%)、越南(4.6%)、馬來西亞(4.4%)

主要進口國:中國(23%)、日本(11%)、美國(6%)、阿拉伯聯合大公國(5.9%)、馬來西亞(4.8%)、臺灣(3.9%)

我對該國輸出:2023年為108.59億美元

我自該國輸入:2023年為53.81億美元

簽證資訊:

泰國政府同意至2024年5月10日止之免簽措施予以延長半年,自2024年5月11日起至11月11日止,持台灣護照的旅客得以免簽證方式入境泰國觀光旅遊,每次停留不超過30日。

應準備文件:

1. 中華民國(台灣)護照,剩餘效期6個月以上。

2. 回程機票證明。

另泰國移民局仍有准駁旅客入境權力,建議國人準備飯店訂房紀錄(或在泰國住宿聯繫人地址及聯繫方式)、足夠財力證明(每人至少2萬泰銖、每家庭至少4萬泰銖或等值貨幣、信用卡等)備查,並遵守泰國海關入境規定誠實申報。

請國人來泰國務必遵守當地法律,勿非法工作或逾期停留,若規劃於泰國停留超過30天,仍須事先向泰國駐外機構申請紙本簽證。另建議國人事先投保適當保額之醫療險、旅行平安險、不便險,以免萬一行程中發生意外而致衍生額外負擔。

入境需知

1.取得在泰停留許可並擬在泰停留逾90天之外籍人士,需每90日以親自通報、委託他人、或透過掛號郵件等方式就近之移民局辦公室通報居住資訊,自2015年4月1日起亦可以網路通報。更多資訊請參考泰國移民局網址http://www.immigration.go.th

2.國人在泰逾期停留,罰款一天為500銖(最高20,000銖),赴泰國人請注意自已簽證效期。另泰國政府針對在泰逾期停留超過90天以上之外國人實施新管制措施如下:

(1).主動向移民局自首者:

逾期時間超過90天至1年以下者,1年內禁止再入境。(從出境之日算起)

逾期時間超過1-3年者,3年內禁止再入境。(從出境之日算起)

逾期時間超過3-5年者,5年內禁止再入境。(從出境之日算起)

逾期時間超過5年者,10年內禁止再入境。(從出境之日算起)

(2).被移民局抓獲者:

逾期1年以下者,5年內禁止再入境。(從出境之日算起)

逾期1年以上者,10年內禁止再入境。(從出境之日算起)

3.海關人員不會一一檢驗每位旅客行李,但會依國際慣例抽檢,請國人配合。

4.旅客入出曼谷國際機場海關時,倘攜帶需申報之物品,務必填寫海關申報表(Passenger Declaration Form-No.211)並主動提交海關櫃臺,違法者可能會遭逮捕及沒收物品。

5.嚴禁攜帶物品:麻醉劑、毒品、色情書刊、武器及盜版著作物品。

6.免申報物品之限制:每位旅客得攜帶酒精成分物品1公升1瓶,及200支香煙或250克煙草商品。旅客如果攜帶超過以上規定數量又無法出示合法許可證明,所攜物品將遭全數沒收,並處以重罰。

7.同一團體如有購買煙酒,請各自取得收據,請勿交由一人攜帶,應在規定之數量內分由各購買人攜帶出關。

8.泰國海關廳(Thai Customs)就旅客出入境泰國措施刊載公告,要點如下:

(1).入境泰國旅客倘需要在泰國境內轉機前往國內其他機場,其行李得於最終目的地機場再做開箱檢查或課稅。

(2).要求自泰國出境旅客倘攜帶價格昂貴之照相機、攝影機、手錶、筆記型電腦等物品,應於出境時向海關人員申報,申報人於申報時提交兩張物品照片(其中包含顯示物品型號及序號之照片),海關人員於登記後發放證明予申報人,以便申報人攜帶該等物品返回泰國時,可憑持避免遭海關人員誤認為新攜入物品而遭課稅。(註:此項要求主要係針對長期在泰居留且經常出入境泰國之泰籍或外籍人士之提醒措施,並無相關罰則,對於一般持觀光簽證來泰之外籍旅客並無影響)

(3).入境泰國旅客可攜帶的私人使用物品,價值2萬泰銖內得免申報(Nothing to declare);超過2萬泰銖以上須申報(Goods to declare),惟總價值不得超過20萬泰銖。

9.泰國財政部2007年12月6日頒佈規定,任何人攜帶外幣入出境泰國,金額超過2萬美元需填寫申報單並向其海關申報。入境旅客攜帶之泰銖現金無上限,但出境上限為5萬泰銖現金,超過以上數額之現金需要向海關申報。

10.在泰國購買體積較大需特別包裝之佛像、古董、藝術品 (小型紀念品除外 ),一定要先向有關主管機關或商店取得「輸出許可證明」,以便在離境時提交海關檢查。

時差:較臺灣慢1小時

駐館(或兼轄該國館處):駐泰國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

馬來西亞國情簡介

國慶日:8月31日

加入聯合國日期:1957年9月17日

語言:馬來語為國語,英語及華語使用普遍。

首都:吉隆坡

面積:330,257平方公里

地理位置:其領土包括亞洲大陸最南端之馬來半島(西馬)以及婆羅洲北部(東馬之沙巴及砂拉越)。

人口:約3,320萬人(2022年)

宗教:伊斯蘭教為法律明定國教

幣制:令吉(Ringgit)

電壓:220-240 V

主要媒體:馬國主要華文報紙計有「星洲日報」、「中國報」、「南洋商報」與「東方日報」等。
英文報紙計有「The Star」(星報)、「New Straits Times」(新海峽時報) 、「The Sun」(太陽報)及「The Edge Financial Daily」(優勢財經日報)等。 馬來文報紙計有「Sinar Harian」(光芒日報)及「Berita Harian」(每日新聞報)等。 馬來西亞之國家新聞社為「Bernama」(簡稱「馬新社」)。 廣播及電視則有「馬來西亞廣播電視臺」,另有衛星收費電視臺例如「Astro」。

國名簡稱(中):馬來西亞

國名簡稱(英):Malaysia

政治制度:馬來西亞(Federation of Malaysia)為君主立憲,採責任內閣制之聯邦。

建國簡史/歷史概況:

1824年大英帝國-荷蘭條約將馬來亞地區分割為二,馬來亞部分屬於英國,印尼部分屬於荷蘭。1942年至1945年間日本佔領馬來亞,1956年馬來西亞制定憲法,1957年馬來西亞獨立,1963年英屬新加坡和北婆羅洲加入馬來西亞聯邦,1965年新加坡退出馬來西亞聯邦並獨立。

一般政情/政治情勢:

馬來西亞憲法規定馬國為君主立憲之聯邦制度,最高元首由9個州之蘇丹投票選出,輪流擔任,任期5年。

元首:最高元首:Yang di-Pertuan Agong Malaysia, Sultan Ibrahim Ibni Almarhum Sultan Iskandar(蘇丹依布拉欣)。

社會概況:馬來西亞為多種族之國家,種族融合為社會之重要議題。

輸出總值:3,022.7(2023年)

輸入總值:2,568.8(2023年)

主要輸出品項:電機與設備及其零件(36%)、礦物燃料(17%)、機器及機械用具(7.8%)、動植物油脂及其分解物(6.7%)、精密儀器及器具(4%)

主要輸入品項:電機與設備及其零件(29%)、礦物燃料(19%)、機器及機械用具(9%)、塑膠及其製品(3.4%)、車輛及其零附件(2.5%)。

主要出口國:新加坡(15%)、中國(13.6%)、美國(10.8%)、日本(6.3%)、香港(6.2%)、泰國(4.2%)

主要進口國:中國(21.3%)、新加坡(10.5%)、臺灣(8.2%)、美國(7.8%)、日本(6.4%)、印尼(5.7%)

我對該國輸出:2023年為152.67億美元

我自該國輸入:2023年為96.9億美元

簽證資訊:

入境需知

一、自2024年6月1日起臺灣旅客不必註冊即可使用自動通關系統出入境馬來西亞,由於馬國此次開放自動通關幅度較大,爰符合自動通關旅客首度入境時即可使用自動通關系統,惟入境馬國前3天內必須上網填報「馬來西亞數位入境卡」(MDAC),網址:https://imigresen-online.imi.gov.my/mdac/main

二、由於馬國給予我國人免簽方式入境停留30天(自入境日起算)之待遇,以自動通關方式入境者,因護照上未蓋有入境章戳,爰請特別自行注意須離境之期限(可停留期限之最後日期),以免不慎因逾期停留在登機時被拒出境。

三、 馬國給予我國人免簽入境30天,逾期停留除將面臨裁罰金額處分,對於逾期停留時間較長累犯或逾期停留時間過長者亦可能面臨併罰拘役監禁。

四、 邇來因跨國電信詐騙、非法工作,及遭誘騙至國外工作案件頻傳,爰馬國移民局針對若干以免簽方式入境之可疑旅客加強查驗,有以下情形者常遭拒絕入境或遣返:

(一) 以免簽方式頻繁進出/穿梭往來新加坡、泰國等鄰近國家者;

(二) 不諳英語、無在馬國關係人聯絡資訊、入境後行程未能明確交代者;

(三) 回程機票日期訂在入境第31天之後者 (以免簽證方式入境,最多僅能停留30天);

(四) 未備妥財力證明者(馬國機場移民局不接受旅客以信用卡作為財力證明);

(五) 護照污損者(含護照黏貼有不當標示;護照資料頁或若干內頁有浸泡、污漬或撕裂)。

五、倘國人赴馬旅遊遺失護照,請向馬國警察局報案取得報案證明並向本處申請入國證明書或補發護照後,另向當地移民局申請特別准證(special pass)以持憑返台。如遺失護照發生在砂拉越或沙巴二地,可持報案證明及特別准證來吉隆坡向本處申請入國證明書或補發護照。

六、「世界衛生組織」(WHO)已正式宣布COVID-19疫情結束,目前來馬旅客事前無須出示登機前陰性檢測證明或疫苗接種證明,入境後免檢測、免隔離。

七、為預防意外傷/亡事件發生,建議來馬旅遊國人事先投保旅遊平安/意外/醫療等保險,以及在隨身攜帶之旅行證件(如護照)上載明緊急聯絡人/保險受益人聯絡資訊。

八、外交部提醒擬前往馬來西亞的國人,出發前務必隨時注意該國(含東馬)有否公布新措施,並事先向所搭乘的航空公司確認,以免遭到拒絕登機或入境。
九、其他:

※國人倘因商務,或與馬籍異性友人交往(含即將論及婚嫁),而有實際需要經常前來馬國者,則請檢具(如單身證明等)相關文件向「馬來西亞友誼及貿易中心」申請1年效期多次入境(每次可停留30天),或單次入境停留60天(視情況得延長停留30天)之簽證,避免以免簽方式入境,以減少不必要之入出境困擾;相關問題請撥打友貿中心簽證處電話+886-2-2716-7580詢問。

※旅客駕車經由陸路自馬來西亞前往新加坡,倘在馬國關卡因行駛錯誤車道進入新加坡,致未完成出境馬國規定程序,當從新加坡再駕車入境馬國時即可能遭到羈押處罰,甚至遣返;另請特別注意馬新兩國陸路通關檢疫等規定。

※國人倘一時不察在馬國逾期停留或居留時,切記不可直接赴機場或港口試圖出境,致可能在機場或港口被馬國移民局逕行拘留調查。逾期停、居留之國人應先行赴當地之移民局(註:該局非位在機場或港口,且僅於一般辦公時間受理,星期例假日不受理)自首並繳交罰金且獲得出境許可後,方得赴機場或港口出境離開馬國。

※馬來西亞移民局自2011/6/1起為加強入境安全管理,於海、陸、空入境點全面實施指紋掃描之新安檢措施,外國人入境馬國除須出示護照接受檢查外,並需掃描雙手食指指紋接受檢查,及攝取臉部影像後方可入境。

※國人作廢後舊護照之有效馬國簽證,不可與新護照合用。國人提前換發護照後,須以新護照重新申請馬國簽證後方得入境。

※國人入境馬國時,須留意馬國移民官員核予之停留期限,倘有疑義應當場即時反應,以維護自身權益。

※馬來西亞為單一國籍制國家,不承認雙重國籍,使用2本不同國家護照入境馬國,倘移民官員察覺,有可能遭致拒絕入境。

※關稅及其申報:
根據馬國關税局官網(http://www.customs.gov.my/en/tp/Pages/tp_ppel.aspx) 提醒, 所有進出馬國之旅客都必須申報其持有的所有應課稅之物品,無論是親自攜帶,還是在旅客的任何行李或交通工具中,無申報者將會被予以罰款懲處。海關最新規定均請以上述官網公告為準。

時差:與台灣無時差

駐館(或兼轄該國館處):駐馬來西亞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Taipei Economic and Cultural Office in Malaysia)

常見問題

請多多利用LINE或電郵詢問報名事宜,活動小組將於上班時間盡快回覆。

LINE:掃描報名官網首頁QR Code或輸入ID:365xsown

諮詢電郵:agamb.work@gmail.com

★諮詢開放時間:週一至週五09:00-17:00。

具中華民國國籍,年滿 18 歲至 45 歲以下青年(民國 67 年 7 月 11 日至民國 95 年 7 月 10 日出生)。申請者需符合下列其 中一項條件且近 5 年內(含)未曾擔任農業青年大使者:

(一)農業部推動大學農業的公費專班在學學生。

(二)全國大專校院農林漁牧相關科系(以教育部公佈之農業學門為準)在學及應屆畢業生。

(三)具農林漁牧業相關實務經驗的下列其中一類社會青年 (農業部輔導):

  1. 百大青農。
  2. 參加各縣(市)農會在地青農聯誼會會員。(以青年農民輔導平臺資料庫名單為憑)
  3. 參加各鄉鎮市區農會在地青農聯誼分會會員。(以青年農民輔導平臺資料庫名單為憑)

(註:青年農民輔導平臺資料庫網址:https://academy.coa.gov.tw/YF/)

即日起至 2024 年 7 月 10 日 23 點 59 分截止,申請者請透過網路登記報名 https://agamb.mofa.gov.tw,並於截止日前將完整申請資料,以 PDF 檔案形式,以 e-mail 寄至 2024 農業青年大使甄選活動小組信箱 agamb.work@gmail.com,逾時恕不受理。倘遇不可抗力情 事,如天災,致截止日無法遞件,將另於活動網站公告展延截止日期。主辦單位保留視情調整截止日期的權利。

資料下載:

https://drive.google.com/drive/folders/1iSBvP3_OmLnq2HpCaERa49UjHbcW4YF0?usp=share_link

一、申請資料:申請者須檢送以下文件,並事先上網完成報名資料填寫 https://agamb.mofa.gov.tw

(一) 申請資料封面頁(如附件1)

(二) 申請表(如附件2)

(三) 自傳(如附件3)

(四) 國民身分證影本(正反面)

(五) 學歷證明

(六) 資格證明文件(公費生/百大青農/在地青農)

(七) 海外研習規劃(如附件4)

(八)國際交流經驗(如附件5)

(九)返國農業分享推廣活動規劃(至少宣講2場,每場1小時以上,如附件6)

【以下為非必備資料,如有提供,將優予考量】

(一) 英語或其他語言能力檢定證明(提供證明者將酌予加分)

(二) 曾參與外交部相關青年國際交流計畫的經歷(如附件5)

(三) 參與其他農林漁牧相關計畫活動、國際組織或國際事務證明文件(提供相關文件者將酌予加分)

三、 格式:

A4 直式橫書、中文字型標楷體、英文及數字字型 Times New Roman、標點符號全形、英文及數字符號半形、字 體 14 字元、行距固定行高 22pt、頁碼下方置中,PDF 檔。

四、 收件地址:

第一步:

完成上網填寫報名資料,網址https://forms.gle/3htX2hCyyibkjUMy5

第二步:

於申請截止時間前,將申請文件 PDF 檔電郵至:agamb.work@gmail.com,檔案名稱為:「2024 年農業青年大使甄選活動小組收-(報名者姓名)」,並以執行單位收件顯示時間為憑。

(一) 主辦單位不會對報名者收取任何費用。

(二) 甄選獲錄取者,集訓及海外參訪費用將由主辦單位全額補助,並於海外參訪期間為錄取者投保「公務人員因公赴國外出差人員綜合保險」,申請者應於申請前確認個人身心狀況可適應交流國家的氣候環境各項條件,並於出訪前投保個人所需的其他足額保險。

(三) 倘錄取者於當地國發生身體不適或意外事故衍生醫療行為,除綜合保險範圍內由保險公司理賠外,其他醫療及任何人身或財物損失,由錄取者自行負擔。

主辦單位將依申請者專業、海外參訪旨趣、職涯規劃及參訪規劃等考量進行分組,恕不接受自行選擇參訪國家。

申請人送件前,應確認遞交文件是否齊全;送件後若發現文件有所缺漏,請於申請期限內(以活動小組收件顯示時間為憑)完成補件;倘未於期限內完成補件,則視同放棄。

(1) 根據申請者提供的書面資料,進行審查作業。

(2) 審查程序:分初審(資格審查)及複審(書面及口頭簡報審查)兩階段。

  1. 初審:由主辦單位組成工作小組,依申請應備文件,辦理資格審查。電子檔內容依申請表排序標註清楚,資料不全或格式不符者,不予受理,合格者進入複審。
  2. 複審:進入複審的申請者進行現場10分鐘簡報及詢答,由主辦單位邀集相關官員、專家學者擔任審查委員,依審查項目評分。

正取及備取名單將公告於外交部全球資訊網「農 業青年大使」專區(https://www.mofa.gov.tw/agamb.htm)及 農業部網站(https://www.moa.gov.tw),並另以電話、電郵通知。

(一)初審通過取得複審資格者,將以電話及電子郵件通知。

(二)複審甄選結果獲錄取者,將以電話及書面掛號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