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辦單位:外交部農業部

委辦單位:美門整合行銷有限公司

為鼓勵中華民國18至45歲具農林漁牧專業的青年參與國際事務,激發創新創業能量,發揮臺灣農業優勢,推動臺灣與新南向目標國家農業安全合作與交流,特訂定本計畫,以協助我國農業青年建構國際人脈網絡,發掘潛在市場,增進臺灣農業永續發展及產業創新。

申請資格

具中華民國國籍,年滿18至45歲(民國 67年1月1日至民國94年12月31日出生)的青年,符合下列其中一項條件且未曾擔任前三屆(106年至108年)農業青年大使者:

學生

  • 農業部推動大學農業的公費專班在學及應屆畢業生。(以青年農民輔導平臺資料庫名單為憑)
  • 全國大專校院農林漁牧相關科系在學及應屆畢業生。(以青年農民輔導平臺資料庫名單為憑)

社會青年

具農林漁牧業相關實務經驗的下列其中一類社會青年(農業部輔導)

  • 百大青農。
  • 縣(市)農會在地青農聯誼會會員。
  • 鄉鎮市區農會在地青農聯誼分會會員。

(註:青年農民輔導平臺資料庫網址:https://academy.coa.gov.tw/YF/)

甄選辦法

一、 參與對象:18至45歲具農林漁牧專業背景的大專校院學生及農業青年。

二、 參訪時間:各團暫訂於112年10月至11月間。

三、 交流國家:印尼及菲律賓。(*本計畫海外參訪期間將為錄取者比照「公務人員因公赴國外出差人員綜合保險」投保,申請者應於申請前確認個人身心狀況可適應交流國家的氣候環境各項條件,並於出訪前投保個人所需其他保險。倘錄取者於當地國發生不適,除綜合保險範圍內由保險公司賠償外,其他醫療及任何人身或財物損失,由錄取者自行負擔。)

四、 交流研習主題:踏實互惠,永續農業(Reciprocal, Steadfast Partners for Sustainable Agriculture)。

五、 交流方式:依主辦單位規劃的交流內容,甄選符合條件的青年組成2團隊,赴交流國家與當地農業相關產、官、學、僑界交流研習,並於出訪結束後提交研習報告與交流心得。

六、 甄選名額:正取24名,備取4名(每團12名)。備取者雖無本(2023)年出國參訪資格,但具32夜之國內參訓資格,並於下年度交流計畫具從優考量入選之資格。

七、 計畫參與證書:錄取者依規定於出訪返國後一個月內繳交完成計畫研習報告及返國交流座談會者,將獲頒發計畫參與證書。

網路登記報名

甄選結果

公告方式

  1. 正取及備取名單將公告於外交部全球資訊網「農業青年大使」專區(https://goo.gl/XY5Lxe)及農業部網站(http://www.coa.gov.tw),並另以電話及書面掛號通知。
  2. 未於期限內繳交承諾書者,視同放棄,其遺缺依備取序位遞補。

甄選錄取者的配合義務

針對以下情事,倘有違者,經確認後,將立即解除參與資格並追討相關費用:

  1. 錄取者對主辦單位分派之參訪團隊結果不得有異議
  2. 須全程參加行前研習及海外參訪,無法全程參與者,主辦單位得取消當事人錄取資格。
  3. 為充實並提升出訪團隊的交流內容與成效,主辦單位將對錄取正取者進行32夜的國內行前研習,並依複審結果分組(印尼及菲律賓)並採集中住宿管理(備取者得報名參加國內行前研習)。
  4. 計畫執行期間務須確實遵守主辦單位的各項安排及生活規範,且不得違反善良風俗及有損國家形象。鑒於海外參訪行程的戶外活動可能有實務操作及活動,參與者須具備良好身心狀況,並備妥個人所需藥品隨身攜帶。
  5. 經甄選錄取者,於本計畫執行期間,個人倘有重大違法犯紀情事,或未能確實履行上述應遵守事項,主辦單位得撤銷錄取資格。
  6. 出訪期間應配合團體行動,主動積極爭取服務機會。
  7. 參與者回國後1個月內須依規定格式繳交個人研習心得(附件8)及合撰團隊研習報告(附件9)共2份,並參與主辦單位舉辦的返國研習座談會暨證書頒發典禮,除個人需分享心得與成果簡報,兩出訪團隊亦須推派青年代表進行簡報,分享團體參訪心得,以及對我與「新南向」國家農林漁牧相關產業的未來展望與建議。未能遵守前述返國後之義務者,將不予頒授本計畫參與證書。
  8. 錄取者參與計畫期間的任何影像檔案及說明文字將配合主辦單位辦理相關宣傳規劃。
  9. 配合活動之相關國內外媒體採訪,並於返國後2年內配合主辦單位,優先協助國外訪賓來臺交流之相關參訪與拜會活動,以彰顯我國農業發展能量。

附則

  1. 申請資料及錄取後繳交的相關資料,不另退還。
  2. 主辦單位擁有將進入複審甄選者的影音圖像檔案及非涉個資的說明文字等相關資料加以修改,作為展覽、宣傳、教育等非營利性目的的權利,參選者不得異議,且應簽署「個人影像資料授權使用同意書」(附件10),相關影像檔不對外提供。
  3. 本活動的影音圖像檔案或申請文件,於審查過程或甄選結束後,如發現不符本交流計畫的規定,或涉及偽造、抄襲等情事者,主辦單位得取消甄選或錄取資格。如造成主辦單位或第三者權益損失,參與者須負完全法律責任,不得異議。

*本交流計畫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修正並於活動網站公告。

國情介紹

印尼國情簡介

印尼國慶日:08月17日

加入聯合國日期:1950年9月28日

語言:地方語言達700多種,官方語為印尼語,知識份子多諳英語,華人多諳華語、閩南語或客家語。

首都:雅加達

面積:1,904,569平方公里,印尼是世界最大群島國家,全國共17,508個大小島嶼,其中約6,000個島嶼有人居住,國土面積位居全球第13位,海域面積約800萬平方公里。

地理位置:印尼群島分布於北緯6度至南緯11度、東經94度至141度之間,赤道貫穿全境,東西綿延達5120公里,南北縱長約1760公里。印尼位居亞洲大陸及澳洲間橋樑,為太平洋及印度洋間要衝,在全球戰略上居重要地位。主要島嶼有蘇門答臘(Sumatra)、爪哇(Java)、加里曼丹(Kalimantan)、蘇拉威西(Sulawesi)及巴布亞(Papua)五大島。印尼境內火山共約400座,其中100座為活火山。境內天然資源有石油、天然氣、木材、橡膠、棕櫚油、煤、鐵、黃銅與錫等礦產。

人口:根據2021年底統計資料,印尼人口總數達2億7千8百萬人,居世界第四。國內種族多達三百餘種,其中人數最多者為爪哇人,佔總人口之42%。印尼華裔人口佔總人口約4%,約1,500萬人。印尼58%之人口居住於爪哇島。

宗教:印尼憲法保障人民有信仰自由,回教並非國教:境內回教徒約占全國人口之86.1%,基督徒約5.7%,天主教徒約3.3%,印度教徒約占1.8%(峇里島居民多信奉印度教)及佛教徒約占1%。

幣制:印尼盾(Rupiah, Rp.)

電壓:電壓規格為220伏特,家電用品插頭為圓形雙頭狀。

主要媒體:安塔拉國家通訊社、國營電視台TVRI、美都電視台、指南日報、印尼媒體報、雅加達郵報(英文)、商報(華文)、國際日報(華文)、星洲日報(華文)

國名簡稱(中):印尼

國名簡稱(英):Indonesia

政治制度:總統制/民主共和

建國簡史/歷史概況:13世紀起阿拉伯人在爪哇及蘇門答臘建立伊斯蘭教王國。至17世紀起荷蘭人統治印尼340餘年。印尼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曾一度為日本所占領,戰後於1945年8月17日宣告獨立,獨立初期印尼陷於割據局面,荷蘭企圖重溫殖民舊夢,拒不承認印尼獨立,終致爆發荷印戰爭,嗣經聯合國調停,荷蘭始於1949年12月27日承認印尼獨立,聯合國旋於1950年9月28日通過印尼加入為會員國。

一般政情/政治情勢:印尼獨立於1945年8月17日,全國現有34省(包含亞齊、日惹等2個特別行政區及大雅加達市首都特區)。印尼為總統制國家,依憲法規定,最高權力機關為總統、人民協商會議、國會、地方代表議會、最高法院及審計院。

元首:總統為國家元首及最高行政首長,任期五年,得連選連任一次。印尼副總統亦有實權,任期同為五年,並得連選連任一次。現任總統副總統為2014年10月就職之佐科威(Joko Widodo)及卡拉(Jusuf Kalla)。佐科威總統於2019年4月的總統選舉中勝選獲得連任,將與新任副總統阿敏(Ma’ruf Amin)於同年10月就職。

社會概況:印尼安全情勢大致良好,宗教對立及分離主義所造成之安全顧慮已大幅和緩。

輸出總值: 223.1億美元(2023年1月)

輸入總值: 184.4億美元(2023年1月)

主要輸出項目:石油和天然氣、水泥、食品、電器、建築、膠合板、紡織品、橡膠

主要輸入項目:機械設備、化學品、燃料、食物

主要出口國:中國 11.6% 美國 11.2% 日本 11.1% 歐洲聯盟 10% 新加坡 7.8% (2016 est.)

主要進口國:中國29%、新加坡8%、日本7%、美國6%、馬來西亞4.83%、南韓4.82%

我對該國輸出:2023年為864億美元。

我自該國輸入:2023年為703億美元。

簽證資訊:
印尼政府於2023年6月7日頒布行政命令,暫停給予包含我國在內的全球159國免簽證待遇,持我國護照欲入境印尼短期商旅之旅客,可比照COVID-19疫情期間方式申請落地簽證或「電子落地簽證(eVOA)」。相關規定要點如下:

落地簽證(Visa on Arrival):
(一) 適用機場港口:雅加達、泗水、登帕薩(即峇里島)、棉蘭、巴淡島、日惹等15座主要國際機場(我國籍中華航空或長榮航空進出之國際機場均包含在內)及包含巴淡島及民丹島之主要國際海港。
(二) 落地簽證可從事觀光、政府公務、商務會談、採購、會議及轉機等6項活動。非上述6項目的入境印尼之旅客(如工作及就學等),仍須依照印尼移民局規定申請適當簽證。
(三) 辦理落地簽證應備文件及相關規定如下:
1. 須持效期6個月以上之我國護照。
2. 須出示回程機票或赴其他國家之機票。
3. 落地簽證費用500,000印尼盾,停留天數30天,可申請延長乙次。
4. 以落地簽證方式入境之旅客不可在印尼境內轉換簽證類別,亦不可申請居留證。
(四) 印尼簽證申請詳細資訊請洽印尼移民總局(https://www.imigrasi.go.id/id/)或駐台北印尼經濟貿易代表處(https://www.kdei-taipei.org/)。

落地電子簽證(eVOA):
(一)適用機場港口及入境可從事活動與上述落地簽證相同。
(二) 申請及使用方式:
1.需先至印尼移民總局指定申請官網(https://molina.imigrasi.go.id/)註冊個人帳號,上傳申請人照片及6個月以上效期之護照資料頁電子檔,開通帳號後始可開始申請電子簽證。(提醒:請務必確認於印尼指定官網申請,避免誤入網路詐騙集團陷阱。)
2.線上繳費:費用為50萬印尼盾,可用Visa/Mastercard/JCB等信用卡線上支付,線上信用卡交易手續費另計。
3.於個人電郵中獲得eVOA核准通知並下載。入境印尼可出示eVOA電子檔或列印紙本入境,且須同時出示回程機票或赴其他國家之機票。
4.eVOA之人別資訊必須與護照完全一致,否則該eVOA視為無效,且無法退費。
5.eVOA有效使用期為3個月,可入境停留30天,可申請延長乙次。
(三)電子落地簽證申請教學及FAQ: https://molina.imigrasi.go.id/front/faq

其他事由或長停留效期的簽證,請至印尼移民總局官網(https://www.imigrasi.go.id/id/)線上申請簽證。
駐印尼代表處提醒民眾入境印尼應從事與簽證事由相同的活動,避免觸犯當地法令:
一、商務簽證:可至拜訪之公司開會與簽約、到廠區勘查等。除非持印尼工作簽證,否則外國人嚴禁在印尼工作並受領薪水。然而「工作」與否之認定因人而異,實證經驗曾有坐在辦公桌被查到視同非法工作者。非法工作者輕則查扣證件、拘留及罰款(最高美金5萬元),重則逕行驅逐出境,且會被管制入境6個月到1年不等。之後其到訪之公司、工廠經常被印尼政府列為重點稽查對象。
二、其他:來印尼工作應依法規申辦工作證及居留證,切勿從事非工作證所載工作項目或在工作證未註明之工作地點工作,以免被勞工局、移民局或警察局官員認定為非法工作而遭逮捕,輕則罰款、遣返且列入黑名單,重則移送法院審理,可能需入獄服刑;另印尼移民總局可能清查住滿60天且入出境頻繁外籍人士,將其列為各地移民局優先稽查可疑對象。自2019年5月起,不論持何種簽證入境印尼,逾期停留1日罰款為100萬印尼盾(約折合台幣2,200元),須繳納罰金後才能離境。若我國護照仍有效,且逾停60天以內者,可至機場移民局繳交;倘逾停超過60天或護照已過期者,則應前往各地移民局繳納罰金。欲來印尼居留之國人,需於入境後30天內前往各地移民局申辦居留證(KITAS),配偶及未滿18歲之未成年子女得隨同申請居留,惟滿18歲之子女必須另以就學或工作事由,由學校或公司擔保,自行申請居留證。依據印尼法律規定,提供外籍人士住所之印尼國民或外籍居民,須在24小時內向當地警察機關或村里長申報,以免遭受處罰,此節提請旅印國人注意。
三、上述簽證資訊倘有疑義請逕洽駐台北印尼經濟貿易代表處(IETO),實際及詳細情形以印尼最新法令規定為準。

參、我國國人於印尼境內倘因故不慎遺失護照,需先向當地警方報案申請遺失證明,再親自前往駐印尼台北經濟貿易代表處(Lt. 12, GedungArthaGraha, Jl. Jend. SudirmanKav 52-53, Jakarta Selatan)或駐泗水辦事處申請入國證明書,之後再至印尼雅加達移民總局新大樓9樓(DirektoratJenderalImigrasi, Lt. 9, Jl. H. R. Rasuna Said Kav. 8-9 Jakarta Selatan)或就近至各地方移民局申請出境許可(EPO),手續完備後方可從雅加達或峇里島機場搭機離境,因手續稍繁瑣,可能影響國人原訂旅行計畫,務請國人妥善保管護照,並預先備有護照影本。

時差:印尼幅員廣大,全國分三個時區,即印尼西部時區、中部時區及東部時區。其中部時區與台灣時區同,峇里島即在此一時區內,首都雅加達位於印尼西部時區,時區較台灣晚一小時。

駐館(或兼轄該國館處):駐印尼台北經濟貿易代表處(駐印尼代表處) Taipei Economic and Trade Office, Jakarta, Indonesia(17th Floor, Gedung Artha Graha, Jl. Jend. Sudirman Kav. 52-53, Jakarta, 12190, Indonesia領務業務請至12樓辦理)

菲律賓國情簡介

菲律賓獨立日:6月12日

加入聯合國日期:1945年10月24日

語言:英語及菲語(Tagalog)

首都:國家首都行政區(National Capital Region, NCR),又稱大馬尼拉都會區(Metro Manila),由包括馬尼拉市在內的17個城市所組成。

面積:32萬8,000平方公里

地理位置:東濱太平洋,西臨南中國海,南接西里貝斯海與蘇祿海,北為巴士海峽,由7,107島嶼組成,分為呂宋(Luzon)、未獅耶(Visayas)及民答那峨(Mindanao)三大群島,最北島嶼距台灣南端僅52.8公里。

人口:逾1.1億人(2022年第四季)

宗教:天主教(80%)

幣制:披索

電壓:220伏特

主要媒體:馬尼拉時報(The Manila Times)、馬尼拉公報(Manila Bulletin)、馬尼拉標準報(Manila Standard)、人民日報(People’s Journal)、 菲律賓每日詢問者報(Philippine Daily Inquirer)、菲律賓星報(The Philippine Star)、商業世界(BusinessWorld)、商業鏡報(BusinessMirror)、自由商業報(Malaya Business Insight)、每日論壇報(Daily Tribune)等。

國名簡稱(中):菲律賓

國名簡稱(英):Philippines

政治制度:總統制、三權分立

建國簡史/歷史概況:菲國人種基本上以馬來人為主,約係於西元前500年到1500年之間陸續移民到菲國,1521年葡萄牙人麥哲倫率西班牙遠征隊在菲律賓宿霧登陸後,西班牙國王腓力二世即以其本人名字命名為菲律賓。1565年西班牙人進據,並於1571年在菲建立殖民政府,開始其歷時330年之殖民統治。1890年代菲律賓人反西情緒高漲,迨1898年美西戰爭爆發,西班牙戰敗簽署「巴黎和約」,菲律賓改由美國統治近50年。第二次世界大戰爆發,日本佔領菲律賓。1945年光復,1946年7月4日菲律賓正式獨立,實施美國式民主憲政。

一般政情/政治情勢:小馬可仕(Ferdinand Romualdez Marcos Jr.)於2022年5月9日當選第17任總統,並於同年6月30日就任,任期至2028年6月30日。

社會概況:菲人生性樂觀,崇尚自由民主,惟治安欠佳,槍枝毒品犯罪猖獗

經濟概況:2021年菲律賓經濟成長+5.6%

輸出總值:2022年為788.4億美元。

輸入總值:2022年為1371.6億美元。

主要輸出項目:電子產品(56.9%)、其他礦產品(4.9%)、其他製成品(4.8%)、飛
機船舶使用之點火線組(3%)、機械及運輸設備(2.9%)、椰子油(2.7%)、精銅之陰極及陰極截面(2.4%)、化學品(2.2%)、金屬零件(1.5%),以及電子設備及零件(1.4%)等(2022)

主要輸入項目:電子產品(23.9%)、礦物燃料、潤滑劑與相關材料(17.3%)、運
輸設備(8%)、工業機械與設備(4.3%)、鋼鐵(4.2%)、其他食品與牲畜(3.8%)、穀物及穀物製品(3.3%)、雜項製品(2.8%)、通訊設備與電機(2.6%),以及初級與非初級形式之塑料(2.3%)(2022)

主要出口國:美國(15.7%)、日本(14.1%)、中國(13.9%)、香港(13.3%)、新加
坡(6.2%)、泰國(4.3%)、韓國(4%)、我國(3.8%)、荷蘭(3.7%)及德國(3.5%)(2022)

主要進口國:中國(20.6%)、印尼(9.6%)、日本(9%)、韓國(9%)、美國(6.5%)、
新加坡(5.9%)、泰國(5.3%)、臺灣(5%)、馬來西亞(4.7%)及越南(3.3%)(2022)

我對該國輸出:60.74(2021年)

我自該國輸入:29.97(2021年)

簽證資訊:
一、有關菲律賓最新入境規定:
(一) 菲國自即日起,完整接種疫苗或僅需接種單劑疫苗已滿14天之旅客,無須提交入境前檢測報告,僅須出示疫苗接種證明。未接種、未完整接種或接種之疫苗未被認可之旅客:1. 15歲以上旅客,須出示登機前24小時內抗原快篩陰性檢測報告;2. 15歲以下未接種疫苗旅客,須遵循同行父母或監護人之檢疫規範;3. 15歲以下未接種疫苗且無人陪同之旅客,應遵循上揭1.之規範。
(二) 國人入境菲國應備文件及簽證相關資訊,請參考馬尼拉經濟文化辦事處(MECO)官網公告之資訊bit.ly/TraveltoPH;倘需預約辦理簽證,請至bit.ly/mecotpe (臺北)或bit.ly/mecokhh (高雄)。
(三) 菲國IATF-MEID 2022年3月10日決議,接受並承認我國核發之疫苗接種證明(「數位新冠病毒健康證明」或「國際預防接種證明書」)。
(四)自即日起入境菲國旅客須於登機前完成「eTravel」(網址: https://etravel.gov.ph/ )登錄。
(五)倘國人對入境菲國簽證措施有相關疑問:
1.在菲之國人請洽詢MECO馬尼拉總部,專線電話:(02)8848-3796 / (02)8848-3797轉分機100或109;
2.在臺之國人請洽詢MECO臺北代表處(https://www.meco.org.tw):
地址:臺北市內湖區洲子街55/57號2樓
專線電話:(02)2658-8825轉分機712、713或709
二、短期停留簽證:
(一)菲國自2015年7月1日起對中華民國國民實施「電子旅遊憑證」(Electronic Travel Authorization, 簡稱ETA),國人可於線上申獲該憑證並列印後持憑入境菲國,停留期限30天。申請ETA可自馬尼拉經濟文化辦事處(MECO)官網https://www.meco.org.tw/services或ETA入口網站https://onlinetravel.meco.org.tw/EVISA/進入。
(二)國人除可以前述ETA方式赴菲外,亦可向MECO申請短期停留簽證(9A)。此類簽證可從事觀光、旅遊、探親、洽商或醫療等活動,停留期間為59天。入境後,停留期限屆滿前倘有延期需要,應洽菲移民局(Bureau of Immigration, 簡稱BI)辦理。
三、居留簽證: 國人入境菲國後,倘欲轉換簽證目的,應依照菲律賓法律規定及居留目的,向主管機關申請轉換適當之簽證,一般常使用之各種簽證如下:
(一)特別投資者居留簽證(Special Investor’s Resident Visa, SIRV)-亦即來菲投資公司或合夥企業,或在相關觀光事業投資特定金額,可以依規定申請SIRV。前者須向菲貿工部投資署(Board of Investments, BOI)申請,後者須向菲觀光部(Department of Tourism, DOT)申請。
(二)特別退休人員居留簽證(Special Resident Retiree’s Visa, SRRV)-合格之「外僑」,依個案情形在菲律賓的授信銀行存入特定金額美元,即可依規定申請此種簽證,申請案須向菲退休署(Philippine Retirement Authority, PRA)提出。
(三)永久居留簽證或臨時居留簽證(Temporary Resident Visa, TRV)-凡是與菲律賓公民正式結婚,可以依規定申請此種簽證,申請機關是菲移民局。
(四)特別非移民簽證【修正移民法案第47(A)(二)】(Special Non-Immigrant Visa, SNIV)-凡受出口加工區或投資委員會登記之企業聘任者,或者與任何政府推行計畫之執行有關者,可向菲司法部申請特別非移民簽證。
(五)學生簽證(9F)-年滿18歲以上學生,擬在菲就讀大學者,可以持相關學歷證件及經費來源證明申請就讀當地公私立大學,只要就學原因尚未消失,可憑在學證明向菲移民局申請延期居留簽證。
(六)工作簽證(9G)-此一聘雇身分,由應聘公司持菲勞工部所核准文件,代為向菲移民局申請。

時差:與台灣無時差

駐館(或兼轄該國館處):駐菲律賓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Taipei Economic and Cultural Office in the Philippines(41F, Tower 1, RCBC Plaza, 6819 Ayala Avenue, Makati City 1200, Metro Manila, Philippines)

常見問題

可撥打服務專線:0970-282263、04-3706-3138

或透過LINE詢問報名事宜。本活動LINE好友加入方式:掃描報名官網首頁QR Code或輸入ID:365xsown

★活動專線開放時間,週一至週五09:00-17:00。

具中華民國國籍,年滿18至45歲(民國 67年1月1日至民國94年12月31日出生)的青年,符合下列其中一項條件且未曾擔任前三屆(106年至108年)農業青年大使者

(一)農委會推動大學農業的公費專班學生及應屆畢業生。

(二)全國大專校院農林漁牧相關科系在學及應屆畢業生。

(三)具農林漁牧業相關實務經驗的下列其中一類社會青年(農業部輔導):

  1. 百大青農。
  2. 參加各縣(市)農會在地青農聯誼會會員。(以青年農民輔導平臺資料庫名單為憑)
  3. 參加各鄉鎮市區農會在地青農聯誼分會會員。(以青年農民輔導平臺資料庫名單為憑)

(註:青年農民輔導平臺資料庫網址:https://academy.coa.gov.tw/YF/)

即日起至2023年8月31日截止,申請者請先透過網路登記報名,並於截止日前將完整申請資料,以紙本方式(一式3份,均請親簽),掛號郵寄至指定收件處(以郵戳為憑),逾時恕不受理。倘遇不可抗力情事,如颱風等天災,致截止日無法遞件,將另於活動網站公告展延截止日期。主辦單位保留視情調整截止日期的權利。

掛號郵寄至 :110台北市信義區信義路五段5號6F04
【2023年農業青年大使徵選活動小組收

 

資料下載:

https://drive.google.com/drive/folders/13dk_OLznnA8qCSK3rUM4ltE7rZMF3UzH?usp=share_link

一、申請資料:申請者須檢送以下文件(紙本一式3份)

(一) 申請資料封面頁(如附件1)

(二) 申請表(如附件2)

(三) 自傳(如附件3)

(四) 國民身分證影本(正反面)

(五) 學歷證明

(六) 資格證明文件(公費生/百大青農/在地青農)

(七) 海外研習規劃(如附件4)

(八)國際交流經驗(如附件5)

(九)返國農業分享推廣活動規劃(至少宣講2場,每場1小時以上,如附件6)

【以下為非必備資料,如有提供,將優予考量】

(一) 英語或其他語言能力檢定證明(提供證明者將酌予加分)

(二) 曾參與外交部相關青年國際交流計畫的經歷(如附件5)

(三) 參與其他農林漁牧相關計畫活動、國際組織或國際事務證明文件(提供相關文件者將酌予加分)

三、 格式:

直式橫書、中文字型標楷體、英文及數字字型Times New Roman、標點符號全形、英文及數字符號半形、字體14字元、行距固定行高22pt、頁碼下方置中、雙面列印,於左側裝訂成冊。

四、 收件地址:

(一)網路:完成上網填寫報名資料,網址http://agamb.mofa.gov.tw/

(二)郵寄:紙本一式3份,以收件截止日8/31日(含)前郵戳為憑,掛號郵寄至 :110台北市信義區信義路五段5號6F04 【2023年農業青年大使徵選活動小組收】

(一) 主辦單位不會對報名者收取任何費用。

(二) 甄選獲錄取者,集訓及海外參訪費用將由主辦單位全額補助,並於海外參訪期間為錄取者投保「公務人員因公赴國外出差人員綜合保險」,申請者應於申請前確認個人身心狀況可適應交流國家的氣候環境各項條件,並於出訪前投保個人所需的其他足額保險。

(三) 倘錄取者於當地國發生身體不適或意外事故衍生醫療行為,除綜合保險範圍內由保險公司理賠外,其他醫療及任何人身或財物損失,由錄取者自行負擔。

主辦單位將依申請者專業、海外參訪旨趣、職涯規劃及參訪規劃等考量進行分組,恕不接受自行選擇參訪國家。

申請人送件前,應確認遞交文件是否齊全;送件後若發現文件有所缺漏,請於申請期限內(郵戳為憑)完成補件;倘未於期限內完成補件,則視同放棄。

(1) 根據申請者提供的書面資料,進行審查作業。

(2) 審查程序:分初審(資格審查)及複審(書面及口頭簡報審查)兩階段。

  1. 初審:由主辦單位組成工作小組,依申請應備文件,辦理資格審查。電子檔內容依申請表排序標註清楚,資料不全或格式不符者,不予受理,合格者進入複審。
  2. 複審:進入複審的申請者進行現場10分鐘簡報及詢答,由主辦單位邀集相關官員、專家學者擔任審查委員,依審查項目評分。

進入複審名單及複審甄選結果將公告於外交部全球資訊網「農業青年大使」專區(https://goo.gl/XY5Lxe)及農業部網站(https://www.moa.gov.tw),並有專人透過以下方式通知當事人:

(一)初審通過取得複審資格者,將以電話及電子郵件通知。

(二)複審甄選結果獲錄取者,將以電話及書面掛號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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